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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12小時 扁遭羈押但不禁見
「北院審理12小時 扁遭羈押但不禁見」
陳水扁案羈押庭從二十九號下午兩點召開一直持續到三十號凌晨零點四十五分,審判長蔡守訓聽完檢方及陳水扁律師雙方意見,決定再花一小時評議,卻拖了近兩個小時,歷史時間點定在凌晨兩點三十分,審判長蔡守訓以鏗鏘有力的聲音宣讀裁定主文,認為被告陳水扁否認犯罪,加上他所犯都是重罪包括侵占公有財物及榨取公有財物及收受賄賂,最重無期徒刑,最輕五年以上徒刑,裁定羈押陳水扁,但不禁見,就是保障陳水扁司法人權。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說。
(陳水扁所犯重罪,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但無需禁見)
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表示,這是司法受到干預,法官被換掉結果,律師團將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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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0, 2008
一早起來看了新聞,真是大快人心,我們社會還是有正義之士的,而不是只有白痴加三級的周某。
不是特別偏什麼顏色,而是那麼多事證就擺在眼前,竟會眼睜睜的放走,不解的還有那"無昧"的支持者,看不到這就是洗錢、貪污嗎?還能那麼支持,真是令我無言……
有別前二次的審理,蔡守訓你再一次振奮了大家的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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